推 k7881683: 垃圾大車 平均殺一個人才關10個月 05/30 21:55
→ sorkayi: 和解了 不知道條件是什麼 05/30 21:58
推 tn00210585: 大概就一紙很香的債權憑證 05/30 22:10
推 FormulAn21: 歡迎來到台灣 05/30 22:13
推 edwian: 四.3不是寫沒有跟被害人的家屬達成和解?還是關太短... 05/30 22:16
→ WuKong: 人命真便宜 05/30 22:50
推 vincentpon: 犯罪成本真的低 05/30 22:53
推 cospergod: 讚 哈哈 05/30 23:03
→ cluster: 雖然很無奈,在法律層次人命是有價的 05/30 23:10
→ cluster: 遠離大車保平安 05/30 23:11
→ thigefe: 殺一個人關不到一年 賺爆,吊打鄭傑,鄭傑應該去當職業學 05/30 23:12
→ thigefe: 長才對 05/30 23:12
→ cblade: 國道大車一堆超速 05/30 23:23
推 DWESOME: 撞死人CP值爆錶 05/31 00:05
推 waterdesign: 畢竟蓄意跟過失有著根本的差異 05/31 01:23
推 origin2: 大家真的覺得判太輕的話,請打電話給各黨立委要求增訂駕 05/31 04:27
→ origin2: 駛大型車輛過失致死罪,並且若為犯規累犯則加重其刑的規 05/31 04:27
→ origin2: 定,法院才能相對應判決。同樣或許也需要對合併執行的規 05/31 04:27
→ origin2: 定作出排除修改,每條人命必須累加刑期。 05/31 04:27
推 annzheng81: 也可以用在各種職業駕駛嗎 05/31 06:16
→ annzheng81: 例如垃圾黃 殺人大車學長等等 05/31 06:16
推 ncaaa: 悲哀,這種人渣才應該槍斃 05/31 07:49
推 henryrita: 死死算了 05/31 08:19
→ li04: 台灣就是只要跟擦傷的人和解,跟死人不和解,就是非常有誠意 05/31 08:21
→ li04: 的行為 05/31 08:21
推 augustlion: 沒睡飽還開… 05/31 08:54
推 caeser900452: 治本的方法是把過失廢掉通通都算殺人罪 05/31 09:33
→ maniaque: 樓上你要顛覆法律的基本觀念嗎??? 05/31 10:33
噓 ejrq5785: ...那以後車禍在路上沒有把人撞死也算殺人未遂捏 要確ㄟ 05/31 11:12
→ ejrq5785: 你開車超速 沒有撞到人 可以當作殺人預備犯 要這樣? 05/31 11:13
推 VVVV5555: 三年呵呵 05/31 11:51
推 e2000: 結果NONO跟李宗瑞大大,一個人都沒殺,判的比這個殺四人的 05/31 12:17
→ e2000: 重好幾倍 05/31 12:17
推 Windcws9Z: 撞死4人才判決3年半,反觀小玉換臉判5年還沒收1000多萬 05/31 13:39
→ Windcws9Z: 哈 05/31 13:39
→ SimACC: 可悲的是,有達成和解3年竟然算重的… 05/31 15:04
→ pippen2002: 過失致人於死罪?只要3年? 太好呢!大家快上? 05/31 15:19
推 pippen2002: 可以6罪疊加啊! 上限有限制??6? 4? 10? 05/31 15:28
推 FormulAn21: 台灣好像沒在玩疊加 同罪併罰可能還有減刑空間 05/31 16:40
→ FormulAn21: 有認事曾從事法務 說全都在算減刑或罰金 看了很絕望 05/31 16:49
→ FormulAn21: 甚至案量一多不小心疏失了 還要幫犯人墊罰金保績效 05/31 16:49
→ FormulAn21: 其實某幾條法修掉就能改變 為什麼不修 大家心理有數 05/31 16:55
噓 cc02040326: 垃圾大車 幹你娘 05/31 20:5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