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jackloutter (Clarkson)
標題[新聞] 莽男因行車糾紛 超車擋道還丟礦泉水吃官司
時間2023-12-24 21:45:37
莽男因行車糾紛 超車擋道還丟礦泉水吃官司
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21/7662173
2023-12-24 13:03 聯合報/ 記者 黃宣翰 /台南即時報導
梁姓男子於去年8月間,駕駛轎車行經台南市永康區大灣路巷口,因與蘇姓男子駕駛自小
貨車發生行車糾紛,竟涉嫌將轎車從自小貨車右後方超前至車前方後緊急煞車,還將車窗
搖下向自小貨車丟擲礦泉水瓶,妨害蘇行車權利。台南地院依梁觸犯強制罪,判處拘役20
天,得易科罰金,案可上訴。
檢警查出,梁姓男子(40歲)於去年8月24日清晨5點多,駕駛轎車因與蘇男自小貨車發生
行車糾紛,竟行駛到台南市永康區大灣路1044巷巷口,將駕駛車輛自蘇智駕駛車輛右後方
超前至車前方後緊急煞車,並將車窗搖下向蘇駕駛車輛丟擲礦泉水瓶,以此方式妨害蘇平
穩行車權利。
法官認為,梁所為觸犯刑法第304條第1項強制罪。審酌他駕車於道路,竟妨害告訴人用路
權利,行為應予以非難,兼衡被告犯罪動機、目的及手段,並念犯後終能坦承犯行,兼衡
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,量處其刑,以示懲儆。
http://tinyurl.com/ye22fnj7
梁姓男子因行車糾紛,開車擋道還丟礦泉水。台南地院依梁觸犯強制罪,判處拘役20天,
得易科罰金圖/本報資料照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www.ptt.org.tw), 來自: 36.236.204.168 (臺灣)
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org.tw/Tainan/M.1703425539.A.2F9
→ ludoren: 判決書連結 12/24 22:28
→ iorittn: 判太輕導致路怒症越來越多 12/25 07: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