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人住育賢國中附近 ,沒離婚前因為對小孩升學期待高,所以將小孩的戶 籍牽到老婆阿姨的朋友家,為了能讀三民國中 但實在很遠極為不便 之後因為離婚,覺得關係消滅還把戶籍放在別人家不宜,而且離婚後對 小孩的期望也因為時空而減,所以想遷回男方家,就近讀育賢國中 父親的工作場地也在附近極為方便 我們採共同監護 所以小孩遷戶籍必須共同決定 我需要她的同意書 但因為之前的私怨 前妻極度否決不願意同意 造成本人必須上法院 談判 本人法律常識不足 也不便請律師 希望有鄉民會寫訴狀的可以代勞 請站內信 洽談價格跟事宜 謝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www.ptt.org.tw), 來自: 39.15.46.155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org.tw/Hsinchu/M.1693803909.A.FBF
fun791128 : 為什麼不便請律師@@? 09/04 13:18
dct817 : 不是不便 是因為律師的排程時間太長 本人工作並沒 09/04 13:22
dct817 : 有太多時間 而且此為極小的民事事件 只要書狀即可 09/04 13: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