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追緝拒檢賓士車開槍打死後座乘客 最終確定獲無罪! 聯合報/ 記者林孟潔 新北市警中和分局警員張伯雍追緝拒檢賓士車連開3槍,導致後座乘客中彈身亡,被檢方依 過失致死罪起訴,一、二審均認為,張用槍符合警械條例相關規範,屬合理使用,判張無罪 。檢方上訴,最高法院駁回上訴,張確定無罪。 2022年3月10日晚間近11時,林姓男子無照駕駛懸掛假車牌賓士車,載藍姓女友、洪姓及鍾 姓友人,行經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與錦和路口時,被巡邏經過的張伯雍撞見,張鳴笛要求停 車受檢,林加速逃離,一路蛇行、闖紅燈12次,行經行人穿越道亦未減速慢行。 張追到景平路,見對方車輛被困車陣仍頻按喇叭逼前方車輛讓道,突破車陣闖紅燈右轉疾駛 ,情況危急,一下警車就持槍朝賓士車後面連開3槍,後座的鍾頭部中彈,送醫不治。 張坦承開槍,強調是為了制止車輛繼續逃逸,檢方認為林雖不服攔查駕車逃逸,但沒有對員 警或路人做出明顯衝撞、攻擊,張開槍不符比例原則,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。 一審認為張伯雍開3槍均向前、向下射擊,2處射擊處為向下10度,一處為向下8度,已注意 勿傷及致命部位,善盡他能注意之事,未逾越必要程度,判無罪。 二審認為,林在人車密集處高速繞行危險駕駛,對民眾有重大危害,張伯雍射擊3槍符合警 械使用條例規定,是「不得不為之舉」,且張盡量朝下往車子輪胎處射擊,避開車內駕駛或 乘客,已善盡注意義務,再度判決張無罪;檢方上訴,最高法院駁回上訴,全案確定。 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21/8225731 ---- Sent from BePTT on my ASUS_AI2201_F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www.ptt.org.tw), 來自: 223.141.146.205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org.tw/Gossiping/M.1726200835.A.1DC
dean1990: 讚 111.71.220.73 09/13 12:14
pf775: 人權團體 : 223.137.14.146 09/13 12:14
dean1990: 這位警察該辦法榮譽獎章 111.71.220.73 09/13 12:15
dean1990: 勇於用槍守護治安 111.71.220.73 09/13 12:15
WeGoStyle: 法官判的好 223.138.83.254 09/13 12:15
S2aqua: 那個無照 假車牌 逃逸的駕駛 被判什麼罪 101.136.197.38 09/13 12:17
minagoroshi: 向下8度也能中後座的鍾頭部,神射手 1.200.8.74 09/13 12:18
wanliers: 錯在沒找未來總統申冤 49.216.220.191 09/13 12:18
firose: 打得好122.147.146.196 09/13 12:18
nowitzki0207: 全打死都沒意見,社會毒瘤 49.158.76.195 09/13 12:20
wtkao780302: 哪一個低能兒起訴的?111.235.215.100 09/13 12:20
RossiBean: 查一下那位一直上訴的檢察官金流好嗎 223.137.55.15 09/13 12:20
rock0807: 舒服 223.137.15.37 09/13 12:22
shinghcm: 叫檢察官站上第一線抓人好了 49.215.49.234 09/13 12:23
myidis911: 檢察官媽的起訴輸了還上訴? 61.231.59.47 09/13 12:31
Rayleonard: 槍械讓軍隊持有,警察拿木棍執法就好 114.136.176.65 09/13 12:45
kk55789: 溫馨 司法正義又回來了 27.242.1.122 09/13 12:5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