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查到這個會期之前被退回程序的有五個案子 下面有用綠色的就是法案及修正後增加的文字 廣播電視法第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提案人:林宜瑾 吳沛憶 修正內容: 政黨黨務工作人員、政務人員、選任公職人員及登記參 選公職者不得投資廣播、電視事業,或任廣播、電視事 業董事及獨立董事;其配偶、二親等血親、直系姻親投 資同一廣播、電視事業者,其持有之股份,合計不得逾 該事業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。 簡單說有投資媒體的都不能參選, 沒股份但擔任董事、獨董的也不行 其實就是針對前副總統參選人 結果: 議事處意見: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。 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,請問院會,有無異議? (無)無異議,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。 公平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提案人:賴瑞隆 邱志偉 內容很多,其中有包括罰則的提高 結果: 議事處意見: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。 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,請問院會,有無異議? (無)無異議,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。 後續陳亭妃有提案,賴瑞隆也提了罰則修正的部分 目前進度委員會待審(一審) 證券交易法第四條及第一百六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 提案人:蔡易餘 林岱樺 修正內容:(主要為第四條) 本法所稱公司,謂依公司法組織之股份有限公司。 本法所稱外國公司,謂以營利為目的,依照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之公司。 本法所稱存託機構,指在國內經有關主管機關許可得辦理臺灣存託憑證業務之 金融機構;或指在海外一發行地國之證券有關法令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機構。 本法所稱保管機構,指存託機構訂定保管契約或其他文件,保管存託憑證所表 彰有價證券之金融機構;或指保管外國發行人所發行股票之機構。 本法所稱臺灣存託憑證,指存託機構在國內所發行表彰存放於保管機構之外國 公司有價證券之憑證。 結果: 113/04/09 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113/04/16 民眾黨黨團針對此案提出復議,決議另期處理 113/04/23 民眾黨黨團針對此案提出現在進行處理,請問院會,有無異議? 沒有異議通過,重新宣讀此案 民眾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,請問院會,有無異議? 沒有異議,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。 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提案人:王世堅 修正內容: 對於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有價證券,不得有下列各款之行為: 一、在集中交易市場委托買賣或申報買賣,業經成交 而不履行交割,足以影響市場秩序。 二、(刪除) 三、意圖以誘使他人買賣為目的,與他人通謀,以約 定價格於自己出售,或購買有價證券時,使約定 人同時為購買或出售而相對委託,致該有價證券 交易異常,而影響於市場秩序之虞。 四、意圖以誘使他人買賣為目的,自行或以他人名義 ,對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,連續以高價買 入或以低價賣出之方式,致該有價證券交易異常 ,而影響於市場秩序之虞。 五、意圖造成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交易活絡之 表象,而以誘使他人買賣為目的,自行或以他人 名義,連續委託買賣或申報買賣而相對成交, 該有價證券交易異常,而影響於市場秩序之虞。 六、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,而散 布流言或不實資料。 七、直接或間接從事其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 交易價格之操縱行為。 前項第三款至第五款、第七款之情形,整體係基於併購、股權整合 或其他合理經濟上理由,不罰。 啥叫合理經濟上理由?剛好缺錢想賣? 不會到最後只有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才有可能出事 結果: 程序委員會意見: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。 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,請問院會,有無異議? 無異議,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。 企業併購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提案人:邱志偉 修正內容: 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五款、第七款之情形, 於行為人係基於併購或股權整合或其他合理經濟上理由,不罰。 這新增的部分跟王世堅提案一樣,『合理經濟』理由的範圍是? 結果: 程序委員會意見: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。 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,請問院會,有無異議? 無異議,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。 很好奇,民進黨怎都不提異議?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有人會說藍白聯合作亂,不讓法案進行實質審查 看看民進黨怎樣玩 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第12次會議紀錄 (108/11/29) 民進黨黨團針對第 2 案至第 23 案,擬請院會退回程序委員會 => 無異議,退回程序委員會 第24案是民進黨提的「反滲透法草案」,提請逕付二讀 => 無異議,逕付二讀由民進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民進黨黨團針對第 25 案至第 212 案及質詢事項,擬請院會退回程序委員會 => 有異議,表決 贊成:59,反對:5 反對票就是時代力量跟親民黨 民進黨那時哪有啥進委員會逐條討論 連打回委員會都不用逐條,直接一口氣退個一百多條法案 當天還有表決其他案子,反正都是民進黨輾過去就是了 反立面不是時力(鄭秀玲 黃國昌 徐永明) 就是親民黨(李鴻鈞 周陳秀霞) 林昶佐、洪慈庸沒有對立面時,有時會支持民進黨         有對立面時,偶而會支持時力 部分法案,林淑芬棄權 打房相關法案,江永昌支持時代力量 出席人數一直浮動,代表一些法案有人未投票 但當時都不是薪水小偷 十點鐘開會,十一點零六分會議結束 民進黨就是如此的高效民主  (  ̄ c ̄)y▂ξ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www.ptt.org.tw), 來自: 36.238.11.170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org.tw/Gossiping/M.1714897103.A.C24
cat78519: 綠能你不能 在那邊叫甚麼? 123.193.193.77 05/05 16:30
darkMood: 民進黨和支持者都該下地獄去贖罪 175.182.33.34 05/05 16:38
markhbad54: 雖然表決肯定輸, 86.182.224.220 05/05 16:40
markhbad54: 但無異議退回讓人感覺連提案都是做秀 86.182.224.220 05/05 16:40
gn01223489: 自己提的案要提什麼異議? 101.9.187.151 05/05 16:52